茂詮餐飲設備有限公司不鏽鋼製品施工規範

一、   製品所使用之材料及表面處理之規定:

1. 一般工作台面使用 SUS 304 1.5mm 不鏽鋼板,表面為”毛絲面”處 理,下加 U 型板補強。

2. 重切工作台面使用 SUS 304 1.5mm 不鏽鋼板,表面為”毛絲面”處 理,下加 U 型板補強。

3. 台面上支架(周框)一律使用φ 1-1/4”不銹鋼管製作。

4. 層板及底板使用 SUS 304 1.0mm 砂面處理,下加 U 型板補強,兩終 端務必焊接封死。

5. 圍板使用 SUS 304 0.8mm 不銹鋼板,除外露部份”毛絲面”處理, 餘可用一般 TWOB 面。

6. 水槽使用 SUS 304 1.2mm 不鏽鋼板製作,打磨均勻。

7. 櫥門外殼使用 SUS 304 0.8mm”毛絲面”處理,內殼使用 SUS 304 0.6mm 一般 TWOB 面,中間以 U 型板補強。

8. 抽屜面板使用 SUS 304 1.0mm”毛絲面”處理,內殼使用 SUS 304 0.8mm 一般 NO.2 面,附滑軌、滑輪等裝置。

9. 台腳使用φ1-1/2 SUS 304 不鏽鋼管,附調整腳,連桿補強φ1” SUS 304 不鏽鋼管。櫃腳使用φ2 SUS 304 不鏽鋼管,附調整腳。

10. 重型 PU 活動車輪,前兩輪為固定輪,後兩只活動輪附煞車。

11. 未規定之材料依工程慣例,採用全新上等品。

二、   本固定設備外包尺寸施工時,應實際丈量,配合現場尺寸及狀況施 工製作。

三、   水槽落水管應接至預留之排水口,給水部份由水電負責施工。

四、   各項須配合水電開口者應妥為配合。

五、   所有機械設備均由承包商負責安裝,並保證使用性能。

六、   本工程須配合現場施工,尺寸得酌予增減,但標價不得增減。

七、   凡有承受壓力之鍋或櫃皆須裝置壓力表一只及安全過載爆發閥一只。

八、   凡電熱之各項機具皆須裝置漏電開關及電磁接觸器,凡有馬達裝置 者,須配馬達保護開關即電磁過載保護。(為市售規格品需有安全規格 之產品)冰箱及冷凍冷藏庫之壓縮機一律採用全新品馬達,符合 CNS 國 家認證。所有冷凍或發熱之銅管均須經電解處理。

九、   所有活動附件須易取卸裝置及清洗。

十、   各工作台、水槽、櫥櫃有靠牆部份,皆須作背板,高度 150 mm。

十一、 所有後牆除圖說另有規定外,一律為 150 mm。

十二、 所有櫥門及抽屜須易取卸裝置及清洗。

十三、 抽屜或拉門皆須加滑軌及軸承。

十四、 所有上架須與台面牢固接著並垂直,不得有歪斜或不穩現象。

十五、 水槽集水槽工作台之台面須做 1.5%之洩水坡度。

十六、 所以水槽角須弧狀處理,槽底須有傾向落水頭口之斜度,落水頭、 溢水頭及溢水管須妥為穩固密接,不得有鬆搖及漏水之現象。

十七、 所有台腳及櫃腳須與台底或櫃底牢固接著並垂直,不得有歪斜或不 穩現象。

十八、 所有機具交接觸不得大於 3mm,並於接縫處填 Silicone。

十九、 所有台面並列時須成一直線及水平。

二十、 所有固定於建築物之項目須牢固安裝,不得有歪斜或不穩現象。

二十一、   所有補強須牢固接著並考慮支撐強度,不得有鬆脫不牢或支撐

強度不足之現象。

二十二、    除圖說另有規定外,所有底部下緣離地高度須為 15cm。

二十三、   不鏽鋼均採用 SUS 304 焊接均用氬焊並砂光挫平至無焊痕。

二十四、   不鏽鋼未註明表面處理方式者均為毛絲處理。

二十五、   所有廚具工程內之材質如非不鏽鋼之製品,或不銹鋼內襯補強 之製鐵品,皆須做防鏽處理,處理方法:1. 圖有註明電鍍時,以電鍍處理。2. 圖無註明者皆須紅丹打底並二度面漆處理。

二十六、   所有製品安裝定位後,須重行拋光及細加工研磨處理,一切手 痕汙跡須完全除去,務求整潔美觀。

二十七、   所有製品務求表面平整,轉角整齊,線條一致,焊接處及轉角 處有求無縫接著,並打磨光滑,不得有刮手傷人之現象。

二十八、   為確保品質及售後服務,圖上所列各項製品,未經業主及設計 單位許可不得擅自變更。

 

附註:廚房設備水電一公尺內連接材質說明:

一、 給水

1. 冷水:不鏽鋼披覆高壓軟管,水壓 1~2 公斤/平方公分。

2. 熱水:不鏽鋼披覆高壓軟管。

二、 排水

1. 冷水:PVC 塑膠管及軟管,並加橡膠套管。

2. 熱水:GIP 管。

三、 電源

PVC 包覆電纜線披覆軟管,或單芯線披覆軟管。

四、 瓦斯

高發熱量爐具採用 GIP 管,活動式爐具採高壓軟管,披履不鏽鋼網, 每一區加裝微壓表。

五、 蒸汽

無縫鋼管,外加鋁皮保溫,蒸汽壓力進入源要在 2~2.5 公斤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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